一、培養(yǎng)目標
培養(yǎng)德、智、體、美全面發(fā)展,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音樂類高等藝術人才。
二、招生專業(yè)、計劃、學制及層次
音樂學專業(yè)5人、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(yè)5人、音樂表演專業(yè)[聲樂(美聲、民族)、鋼琴、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、長笛、雙簧管、單簧管、大管、小號、圓號、長號、大號、二胡、琵琶、揚琴、笛子、古箏、嗩吶、笙]30人,共計招生40人。
各專業(yè)學制均為四年,學歷層次本科。
三、招生范圍
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內蒙古、遼寧、吉林、黑龍江、江蘇、山東、廣東共11個省(區(qū)市)。
四、報考條件
1、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,具有從事本專業(yè)的基本素質。
2、身體健康、五官端正。
五、報考規(guī)定
1、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(yè)考試。
2、如果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統一組織藝術類本科相關專業(yè)考試,考生還必須參加并獲得合格證。
六、報名辦法
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規(guī)定地點現場報名,不受理函報、代報。
報名時間:2014年1月5日上午8:30—下午4:00。
報名地點:吉林大學中心校區(qū)體育館(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)。
報名時須攜帶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考生所在?。▍^(qū)市)招生機構提供的《2014年藝術類考生專業(yè)考試報名資格證》(或準考證)原件及復印件一份(未統一組織藝術類報名的省份除外)。
報名時須交專業(yè)考試報名、初試費100元,進入復試者另交復試費100元。
七、專業(yè)考試
考試時間:2014年1月7日—1月10日
考試地點:具體考試地點將在報名時另行通知。
初試考試內容:
?。?)音樂學:鋼琴演奏或其它樂器演奏、音樂學常識。
(2)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:鋼琴演奏、歌曲寫作。
?。?)聲樂:演唱歌曲兩首(中、外不限)。
?。?)鋼琴:快速練習曲一首(車爾尼740以上,含740)、復調作品一首(三聲部以上含三聲部)。
?。?)西洋管弦樂器演奏:
A、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:三個八度單音大小調音階及琶音(自選)、練習曲一首、中型以上獨奏曲一首;
B、低音提琴:兩個八度單音大小調音階及琶音(自選)、練習曲一首、中型樂曲一首;C、木管、銅管樂器:音階和琶音、練習曲一首、中型樂曲一首。
?。?)中國民族樂器演奏:練習曲一首或獨奏曲快板片斷、樂曲一首。
復試考試內容:
?。?)音樂學:音樂短評、樂理、視唱練耳(聽寫、視唱)。
?。?)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:四部和聲寫作、主題發(fā)展、樂理、視唱練耳(聽寫、視唱)。
?。?)聲樂:演唱歌曲兩首(中、外不限,與初試不同)、樂理、視唱練耳(聽寫、視唱)、口試、喉檢。
(4)鋼琴: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、中小型樂曲一首(中、外不限,與初試不同)、視奏、樂理、視唱練耳(聽寫、視唱)、口試。
(5)西洋管弦樂器演奏:
A、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木管、銅管樂器:協奏曲(第一樂章或第三樂章,與初試不同)、視奏、樂理、視唱練耳(聽寫、視唱)、口試;
B、低音提琴:奏鳴曲或協奏曲(自選一個快板和一個慢板樂章,與初試不同)、視奏、樂理、視唱練耳(聽寫、視唱)、口試。
?。?)中國民族樂器演奏:自選樂曲二首(與初試不同,抽簽演奏其中一首)、視奏、樂理、視唱練耳(聽寫、視唱)、口試。
音樂表演專業(yè)器樂考生不能帶伴奏,聲樂考生需伴奏者必須提供五線譜(必須是鋼琴伴奏譜),報名時交鋼琴伴奏譜。音樂表演專業(yè)所有考生一律背譜演唱(演奏)。初試及復試演唱(奏)過程中主考官有權要求考生在任意處開始,任意處結束。
視唱考試范圍為一升號一降號或無升號無降號。樂理參考書目為《音樂理論基礎》(李重光編,人民音樂出版社)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(yè)樂理要求李重光《音樂基本理論》教程,全部內容要求達到入學免修程度。音樂學常識參考書目為《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》(俞人豪等編著,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)。
八、文化課考試
考生專業(yè)考試合格者,我校頒發(fā)“吉林大學2014年音樂學科專業(yè)考試合格證”,考生須參加2014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(文、理科均可)。
九、錄取原則
文理兼招,統一排序。專業(yè)考試合格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,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?。▍^(qū)市)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,按我校專業(yè)考試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(yōu)錄取。
十、復查
新生入學三個月內,按照國家招生相關規(guī)定進行全面復查。凡屬弄虛作假、徇私舞弊者,一經查實,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。情節(jié)惡劣者,交有關部門查處。
十一、學費標準
每生每年學費11000元。
十二、其他
1、考生報名、考試期間,學校不統一安排接站,往返路費、食宿費自理。
2、考試用具、材料自備(鋼琴除外)。
3、對在招生考試中存在虛報或偽造有關材料,考試作弊、替考等違規(guī)行為,一經查實,將取消其報名或考試資格,并通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將其行為列入高考誠信檔案。
4、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,報到時須帶我校專業(yè)考試合格證、所在省(區(qū)市)藝術類專業(yè)資格證(或準考證)原件、高考文化課考試準考證原件及錄取通知書辦理報到手續(xù)。
5、新生入學后,學習期間所用樂器一律自備(鋼琴除外)。
6、新生入學后,實行試讀制(試讀期為一年),試讀期結束時未達到學校規(guī)定要求者,學校將取消其學籍。
7、請考生于2014年3月20-30日期間登錄吉林大學招生網查詢考試成績,專業(yè)考試合格者自行打印合格證。
咨詢電話: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0431—851663050431—85166226(傳真)
吉林大學藝術學院0431—85167091
地址: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前進大街2699號
郵政編碼:130012
乘車路線:在長春市火車站乘6路、306路公共汽車到工農廣場站換乘315路公共汽車到終點站(吉大南校)下車即是;或在長春火車站乘輕軌到保利羅蘭香谷硅谷大街站下車,沿致遠街南行500米至吉林大學。